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例释解(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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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宗利.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例释解(续二)[J].中国药业,2003,12(11):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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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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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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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1、销售金额必须明确 案例 李某无证经营和制售假药被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其无证经营的货值金额是57896元,其制售假药的货值金额是87429元,总金额是145325元,药监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给予了没收无证经营药品和二倍罚款计2906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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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监督 药品管理 行政处罚 案例释解 销售金额 |
文章编号: | 1006-4931(2003)11-00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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