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医院制剂是本着为医院服务的原则,结合临床,生产疗效确切和质量可靠的制剂。为规范药品价格,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3月下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制定了《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对医院制剂的价格明确了定价原则,要求各级医院按此执行,其中5%的制剂利润率是医院制剂新的核价方案(简称核价方案)的核心。但是医院在执行核价方案中却存在较大难度:一方面,按此执行,制剂成本难以收回(尤其是中药制剂),医院制剂将难以维持;另一方面,不按此方案执行,有违国家药价政策。究竟难在何处?如何解决?则是当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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