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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级大病统筹的探讨
引用本文:翟其超,方志军.南江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级大病统筹的探讨[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0,14(5):16-17.
作者姓名:翟其超  方志军
作者单位:瞿其超(上海市南汇县卫生局 201300)       方志军(上海市南汇县卫生局 201300)       王利英(上海市南汇县卫生局 201300)
摘    要:根据沪府(1997)13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我县从1998年1月起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工作。有的以镇为单位开展大病统筹,如周浦镇农民合作医疗参与率为91.3%,农民缴纳投保金每人每年160元,门诊医药费补偿比例50%~80%,住院医药费5000元以内补

关 键 词:农村  合作医疗  大病统筹  上海  南汇县
修稿时间:200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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