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用法的说明 |
| |
摘 要: | 正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个数字时,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5,5应写成1 329.467 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要写成4×3×5 cm~3。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