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情同意浅谈护理人员的告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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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东霞,段丽娜,刘然.从知情同意浅谈护理人员的告知义务[J].齐鲁护理杂志,2006,12(18):1844-1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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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东霞 段丽娜 刘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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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山东 青岛 266003 2.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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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中的知情同意指患者有权利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对医护人员所采取的措施决定取舍。其内容组成包含两方面:一为知情,二为知情基础上的同意。患者知情权的实现依赖于医务人员告知说明义务的履行,同意即是患者自我决定权的实现1]。现代护理与传统护理相比其本质上的区别之一是,与患者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护士有充分的告知义务,它包括对各项护理活动的实施原因及措施的说明和解释。1护理人员如何覆行告知义务1.1患者入院后,护理人员热情接待并做自我介绍,针对科室的具体情况让患者了解医院及病房规章制度、探陪休息等规章制度、开水饮食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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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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