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医院病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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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丽娅 张雪梅 张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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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253医院,呼和浩特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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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病案管理也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2002年相继出台并正式实施的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决定>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新规则,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章")等[1],对于依法保证病案的医疗信息价值和法律效用,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病案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具有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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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病案管理 病案室,医院 医疗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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