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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医院病案管理
引用本文:马丽娅,张雪梅,张素娟.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的医院病案管理[J].华北国防医药,2003,15(5).
作者姓名:马丽娅  张雪梅  张素娟
作者单位:解放军253医院,呼和浩特010051
摘    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病案管理也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2002年相继出台并正式实施的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决定>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新规则,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章")等1],对于依法保证病案的医疗信息价值和法律效用,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病案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具有现实的意义.

关 键 词:病案管理  病案室  医院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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