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个体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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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穆艳华,陈宏,米悦.加强对个体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的管理[J].中国妇幼保健,2000,1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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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艳华 陈宏 米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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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妇幼保健院,1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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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吉林市船营区1989年个体托幼园所仅占驻区托幼园所的8%左右,而改革开放近10年中,个体托幼园所增加到90%以上。这个变化使我们更须加强对个体托幼园所的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到这项工作上。 我区现有个体托幼园所140所,在所儿童4 110人,占集居儿童总数70%;全区保教人员530人,个体托幼园所保教人员420人,占79%。个体托幼园所一般说条件差,驻地分散,人员素质差,卫生保健设施不全,只有1所有1名保健医生,其他都是区保健院培养的兼职保健员。个体托幼园所不稳定,随时成立,又随时解散,给儿童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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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1999年11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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