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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件——注射用门冬氨酸鸟氨酸
作者姓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摘    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门冬氨酸鸟氨酸国家药品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实施日期前生产的药品可按原标准检验。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中国药典》2010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0年第4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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