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宫内授精(IUI)已被用于治疗宫颈因素、男性因素和特发性不孕(idiopathic infertility)。很多不孕中心推荐在给予较为严格和耗资的方法如试管内体外授精(IVF)或配子输卵管移植(GIFI)前,对上述不孕夫妇进行IUI。本文用生命表分析说明给予IUI周期最为适宜的问题。 1986年11月至1989年11月间231对夫妇共进行762个IUI周期。受试夫妇至少有一年不孕史,经不孕评估包括盧用黄体期黄体酮浓度>5ng/ml或子宫内膜活检显示分泌期宫内膜确定排卵,月经中期性交后4~12小时最少做二次性交后试验(PCTs),子宫输卵管造影术至少显示一侧输卵管未闭,在接受IUI以前,76%的妇女做过腹腔镜。 91对夫妇至少有2次经PC7诊断为宫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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