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婚检状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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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晓燕 鲍忠根 陈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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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舟山市妇幼保健院,浙江,舟山,316000 2. 浙江海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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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行新《婚姻登记条例》,条例规定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这一婚检制度体现了对公民基本人权的尊重,但我国人们对婚检的认识水平和健康意识还不够,要让人们从强制性婚检到自愿去婚检,不是短时间内能立刻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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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检制度 舟山市 《婚姻登记条例》 条例规定 健康意识 认识水平 强制性 |
文章编号: | 1007-0931(2007)02-0060-02 |
收稿时间: | 2006-03-31 |
修稿时间: | 200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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