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医学名词及术语的一般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临床研究》编辑部
摘    要: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经穴部位、耳穴名称与部位等应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对于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在文内第1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物名称以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

关 键 词:医学名词  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临床诊疗术语  通用名称  中国药典  药物名称  经穴部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