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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齐二药”民事赔偿案一审判决
引用本文:刘颖.如何看待“齐二药”民事赔偿案一审判决[J].医院管理论坛,2008,25(8).
作者姓名:刘颖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摘    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6日对11名"齐二药"假药受害人或家属起诉医院、药厂、药品经销商系列案件做出一审宣判,判定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其余三方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需赔偿原告3508247.46元.

关 键 词:民事赔偿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  判决  药品经销商  人民法院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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