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2个或2个以上地点实施的GLP(Good LaboratoryPractice)试验,为多地点GLP试验。尽管多地点GLP试验在不同地点实施,但它还是一个试验,只能有一个方案,一个专题负责人和一个总结报告,而且必须遵循GLP原则。委托方和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是实施多地点试验的不同参与方。多地点试验中涉及的CRO为2个或2个以上,即包括专题负责人所在的试验机构和主要研究人员所在的试验地点。显然,与单地点试验相比,多地点试验中含有较多的参与方。而越多的参与方参加试验,导致片面理解整体试验的危险性就越大。为此,要顺利地开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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