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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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均,杨世民,冯变玲,赵君,刘花,黄海燕.西安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质量分析[J].西北药学杂志,2012,27(3):26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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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均 杨世民 冯变玲 赵君 刘花 黄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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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药学系,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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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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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评价2008年至2010年西安市医疗机构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报告表的质量。方法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规范分级标准》和《WHO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分级标准》对报告表的完整性进行评价;对报告表的基本信息缺项进行统计;评估新的和严重的ADR病例报告比例以及报告表提交的时效性等。结果护士填报的报告表完整性3或4级的占72.29%,显著低于医生和药师(分别为95.01%和98.52%);报告表基本信息的缺失主要存在于患者病历号/门诊号(30.55%)、联系方式(23.55%)以及药品商品名(8.19%);药师报告的新的和严重的ADR病例构成比显著高于医生和护士;护士在ADR发生后超过3个月才上报的比例最低(2.29%),其次是医生和药师(分别为4.16%和8.30%)。结论不同专业医务人员对ADR的关注角度以及对报告过程的掌握程度并不一致,应该采取各种措施有针对性地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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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分级标准 质量评价 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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