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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湖区和内陆地区孕妇水产品摄入情况调查
作者姓名:王宇  李宏田  于丽霞  徐高生  葛华  白满喜  刘建蒙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卫生部生育健康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
摘    要:目的采用横断面研究设计,调查我国沿海、湖区和内陆地区孕妇水产品摄入情况。方法 2014年5~7月在我国山东威海市(沿海)、湖南岳阳市(湖区)和内蒙古包头市(内陆)三地,募集孕中期[孕(17.0±2.0)周]和孕晚期[孕(39.0±2.0)周]本市常住妇女804名,妇女年龄在18~35周岁,单胎妊娠;排除本次妊娠孕16周后仍剧烈呕吐、有严重心、肝、肾、肺,或严重精神疾患(县级及以上诊断)、对鱼虾贝类等食物过敏者。采用i Pad电子食物频率问卷调查孕妇近1个月内的水产品摄入情况。采用Kruskal-Wallis H和Wilcoxon秩和检验比较孕妇水产品摄入量的地区和孕期差异。结果沿海、湖区、内陆地区孕妇总水产品摄入量中位数依次为59.2 g/d、46.7 g/d、16.7 g/d,内陆孕妇总水产品摄入量低于沿海和湖区孕妇(P0.05)。沿海、湖区、内陆地区孕中期妇女总水产品摄入量中位数依次为51.7 g/d、51.7 g/d、16.7 g/d,孕晚期妇女依次为80.8 g/d、42.5 g/d、16.7 g/d,沿海地区孕晚期妇女总水产品摄入量高于孕中期妇女(P0.001),湖区与内陆地区的孕晚期和孕中期妇女总水产品摄入量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多重线性回归显示,除地域因素外,孕妇水产品摄入量还与家庭人均年收入、民族相关(P0.05)。三地孕妇食用的水产品种类不同。沿海地区孕妇最常食用的前三种水产品依次为蛤蜊、对虾、皮皮虾,湖区为鲫鱼、小龙虾、鳝鱼,内陆为鲤鱼、鲫鱼、虾皮;三地孕妇食用水产品的种类数量也不同(P0.05),沿海地区中位数为10种,湖区为7种,内陆为5种。结论沿海和湖区孕妇总水产品摄入量均在推荐摄入量范围之内(中国一般人群:40.0~75.0 g/d~([1]);美国孕妇和乳母:32.4~48.6 g/d~([2])),但内陆孕妇偏低,提示尤其宜加强对内陆孕妇的膳食指导与健康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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