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尸体解剖工作的状况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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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宏,林家璧,张统江.我院尸体解剖工作的状况及建议[J].福建医药杂志,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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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宏 林家璧 张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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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市第一医院(马宏,林家璧),福州大学医院(张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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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尸体解剖是卫生医疗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可发现和鉴定一些疑难的传染病、地方病;还可发现由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药物等引起的新病种,有助于疾病的防治;并为继续探索疾病规律提供宝贵的研究资料;还可查明死因,解决医疗纠纷。一、我院尸体解剖工作的状况我院自1963年建立病理科以来,比较重视尸体解剖工作,在60年代进行了20例尸检。后来因为社会因素的影响以及尸检室移作它用等原因而停止了尸体解剖工作。近年来全国已在贯彻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标准,标准规定二级医院尸检率为10%,三级医院尸检率为1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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