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位代表、同志们: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这是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2001年12月,卫生部召开了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会议。在那次会上,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均到会做了很好的讲话,有力地推动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今天,在《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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