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摘编 |
| |
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多项措施将使医疗事故鉴定更加科学、公正。■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有3种《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双方协商、申请行政调解或者提出民事诉讼3种方式解决。此外,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对确定医疗事故民事赔偿具体数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作了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由各地依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医疗事故分为4级《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4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其它三级…
|
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鉴定 《条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