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骨“再生”延长术是在总结既往骨延长术经验基础上[1]结合临床实践,根据骨再生原理提出的一种改进的术式[2,3].1995年~1996年应用这一技术成功地为26例骨伤病(骨缺损、骨不连、骨短缩及身材矮小等)病人进行了骨再生肢体延长,收到满意效果。由于骨“再生”延长术更符合人体骨再生生理,因而相对减少或避免了以往骨延长出现的血管、神经、肌肉牵拉性损伤;延长期间肢体疼痛;力线改变(肢体畸形愈合);原解剖位置变异;骨迟缓愈合或骨不愈合;再发骨折等并发症.骨“再生”延长术发展了骨延长技术,并为治疗某些骨缺损、骨短缩、骨不连、肢体不等长、侏儒症等提供了一种更加安全。可靠而积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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