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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符号
摘    要:采用1990年4月1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正式颁布的新的《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点符号用法》是在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颁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这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①标点符号由原来的14种增加为16种,增加了连接号“-”和间隔号“·”;②简化了说明;③更换了例句;

关 键 词:新闻出版署  修订内容  语言文字  人民政府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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