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国唯一的一部调整医疗纠纷的法规 |
| |
引用本文: | 郑雪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我国唯一的一部调整医疗纠纷的法规[J].中国医院,2002,6(9):23-24. |
| |
作者姓名: | 郑雪倩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100027;北京市东直门外小街甲6号 |
| |
摘 要: | 2002年4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是继1987年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5年之后,我国出台的唯一的一部调整医疗纠纷的法规。 在此《条例》公布之前我国尚没有制定一部完整的调整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在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1987年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不能解决因医疗过失而引发的侵权
|
修稿时间: | 2002年4月24日 |
The Byelaw of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Disputes, the unique code regulating the dissensions in health cares in China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