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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摘    要:<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关 键 词:电子病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护士条例》  病历管理  合法权益  医患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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