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我国慢性病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和高额的医疗费用,对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消极影响.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减轻个人负担,让真正需长期服药、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各城市医疗保险逐渐将慢性病病种纳入到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的范围.相关研究发现,虽然慢性病纳入门诊医保待遇主要目的是减轻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却由于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强,使其已成为一种对指定慢性病患者控制疾病的积极健康干预措施,患者治疗依从性、治疗效果满意度等均有不同程度升高,有利于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值得推广[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