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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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1治疗原则治愈本病的关键在于杀灭心内膜或心瓣膜赘生物中的病原菌。①尽早进行病原学检查,在给予抗菌药物前即应送血培养,获病原菌后进行药敏试验,按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治疗。②根据病原选用杀菌药,应选择具协同作用的两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③应采用最大治疗剂量。④静脉给药。⑤疗程宜充足,一般4—6周;人工瓣膜心内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疗程需6—8周或更长,以降低复发率。⑥部分患者尚需配合外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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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 人工瓣膜心内膜炎 真菌性心内膜炎 药物联合应用 外科手术治疗 药敏试验 瓣膜赘生物 病原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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