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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明确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四原则
引用本文:刘荣华.云南省明确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四原则[J].卫生软科学,1994(4).
作者姓名:刘荣华
作者单位:云南省卫生厅
摘    要:1994年,云南省将在省级医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保一块放一块的原则,在城市医院稳步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试点推广工作。省卫生厅要求各医院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按以下几方面原则进行:1、特需医疗服务应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根据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特殊需求,提供各种特需医疗保健服务。如家庭病床,温馨服务等。2、特需医疗服务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名符其实的服务。3、各医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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