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加强防范医疗事故的理性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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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涛.医护人员加强防范医疗事故的理性思考[J].赣南医学院学报,2009,29(5):682-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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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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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赣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管理科,江西,赣州,3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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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该条例中的医护人员包括:①医疗、预防、保健人员。②中药、西药人员。③护理人员。④医技人员四种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是,医护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护理常规,是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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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护人员 医疗卫生管理 理性 行政法规 护理规范 医疗活动 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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