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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七年宜黄县农村合作医疗责任状
摘    要:甲方:宜黄县人民政府乙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宜黄县人大合作医疗章程》和《宜黄县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特签订本责任状。一、乙方责任目标1、负责成立本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设乡(镇)卫生院内,乡(镇)卫生院抽调专干2人,其工资由乡财政全额拨给。2、负责制定本乡(镇)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要求达到各种不同类型合作医疗村占行政村60%以上。3、负责筹集合作医疗经费,保证按时到位。(1)乡政府每人每年按1元比例筹集,保证第一季度拨给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管办)。(2)村委会每人每年按2~5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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