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办案不能抓大放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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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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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食品药品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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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安全监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侵犯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得到有效的制止和严厉的惩处。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药品稽查人员盲目求“大”,即重视对违法大案的查处和打击,放松对违法小案的监督和处罚。出现这样的情形,笔者认为跟部分药品稽查人员存在的“三难”心态有关。第一,查处小案难成就“事业”。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稽查执法过程中,不是脚踏实地从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件小案认真查起,而是把查处大案当作体现个人能力,甚至是改变职业前途的“捷径”。第二,查处小案难超越“指标”。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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