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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性Ⅲ类错(牙合)畸形患者正畸-正颌联合治疗的稳定性
引用本文:王秀婧,张怡美,周彦恒.骨性Ⅲ类错(牙合)畸形患者正畸-正颌联合治疗的稳定性[J].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2019,51(1):86-92.
作者姓名:王秀婧  张怡美  周彦恒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门诊部 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口腔数字化医疗技术和材料国家工程实验室 口腔数字医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1;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正畸科,北京10008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801014)
摘    要:目的:测量骨性Ⅲ类错牙合畸形患者经过正畸-正颌联合治疗后及治疗结束3~12年软、硬组织的变化, 探讨正畸-正颌联合治疗后颌面部组织的长期稳定性。方法: 回顾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就诊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行正畸-正颌联合治疗的骨性Ⅲ类患者22例,收集正畸-正颌联合治疗结束时及3~12年随访复诊的头颅侧位片,测量各牙性硬组织、骨性硬组织及软组织变化的项目。利用SPSS 17.0软件进行配对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比较联合治疗术后3~12年和治疗结束时的牙性硬组织变化如下:上中切牙-SN角由110.98°±6.77°减少为109.21°±5.80°(P = 0.005),上中切牙-NA角由28.31°±6.80°减少为26.49°±6.18°(P = 0.002),上下切牙角由123.51°±8.14°增大为125.7°±10.01°(P = 0.035), 其余牙性硬组织项目变化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说明联合治疗后3~12年相比联合治疗结束时,患者的上前牙有直立趋势。骨性硬组织变化中全面高由124.98°±11.98°减少为122.4°±11.05°(P = 0.024), 其余骨性硬组织项目变化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提示联合治疗后3~12年骨性硬组织具有相对稳定性。比较联合治疗术后3~12年和治疗结束时的软组织测量值,上唇凸点至EP平面距离由(-2.78±2.20) mm减少为(-3.29±2.44) mm (P = 0.02), H角由8.27°±3.71°减少为7.32°±3.83° (P = 0.006),其余软组织项目变化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上唇和颏部软组织变化表现为上唇少量回缩和颏部形态的少量改变。结论: 骨性Ⅲ类错牙合畸形正畸-正颌联合治疗后3~12年牙性硬组织、骨性硬组织及软组织改变基本稳定。

关 键 词:错(牙合)畸形  上颌后缩  下颌前突  正颌手术
收稿时间: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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