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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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国平 袁彦 季亚萍 陆明华 张伟 陈叶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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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江阴市卫生防疫站!21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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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至今已有11个年头,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条例》中的个别条款可操作性较难掌握,甚至有遗漏,这样就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带来困难,卫生监督力度不够,难以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现就《条例》本身存在的问题谈谈看法。1《条例》所适用的对象问题《条例》第二条规定,条例适用于七大类二十八种公共场所。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多种新型的娱乐行业兴起,如桌球室、保龄球馆、溜冰场等多种公共场所陆续出现,且卫生问题也较复杂,难以对照《条例》作出要求,故建议在总则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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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监督 执法工作 卫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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