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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表论文授予继续教育学分的说明
摘    要:根据国家卫生部、人事部卫科教发[2000]477号文件《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及全继委发[2001]第10号文件规定,凡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综述,均可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其学分标准为: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4分,第四作者3分,第五作者2分。

关 键 词:学分授予办法  发表论文  继续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  国家卫生部  国际标准  Ⅱ类学分  学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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