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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制度评析
引用本文:胡世杰,黄瑞妍,黄永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制度评析[J]. 中国职业医学, 2012, 39(6): 525-527
作者姓名:胡世杰  黄瑞妍  黄永顺
作者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广州,510300
摘    要:目的 探讨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中职业病诊断制度实质合理性问题,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提供建议.方法 结合赔偿请求权与法律效率等理论,对职业病诊断制度的实质合理性和实效等问题进行分析.结果 新职业病诊断制度存在完全消除职业病诊断申请门槛易导致权利滥用、解决争议中仲裁程序效率不足、民政部门救助职业病病人措施缺乏实现的条件和基础等问题.结论 新职业病诊断法律制度实质合理性较前有较大的改善与进步,但个别环节仍可商榷,相关部门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必要予以解释、补充和完善,避免法律实效偏离.

关 键 词: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诊断制度  合理性  法律实效

Analysis on the related regulation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diagnosis in the revised Code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of PRC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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