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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药品广告监管模式的几点建议
作者姓名:孙志安
作者单位:广州市医药中专学校,广州,510430
摘    要:有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广告经营额约1238亿元,其中药品广告经营额为122.39亿元,约占10%[1];而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2005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的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2].前者说明了药品广告在我国广告产业以及国家税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存在着相当大的市场需求;后者则反映出我国药品广告虚假违法问题严重,有着治理整顿的迫切需要.

关 键 词:药品广告 监管模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告经营 市场需求 治理整顿 违法 中药品
文章编号:1002-7777(2007)08-05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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