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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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卫监督发[2006]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该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附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二○○六年四月三日附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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