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成因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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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经杰,冀春亮,黄存才,张传排.“医闹”成因与对策[J].社区医学杂志,201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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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经杰 冀春亮 黄存才 张传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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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由于我国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制不完善,政、司法途径解决成本较高,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时,医患双方往往采取协商的方式私下解决,当协结果无法达到医患双方满意的利益均衡点,纠纷有可能扩大化,进而发展为"医闹"。2006年10月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山东、湖南等地350所医院展"医闹"调研,结果显示,前3年间,"医闹"行为发生率依次为89.58%、93.75%和97.72%。平均每医院遭受的"医闹":2004年为10.48次,2005年15.06次,2006年达到15.31次1]。由以上数据可知"医闹"已成为当前医院正常行医环境和患者正常医氛围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因医疗卫生事业与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特点,"医闹"日益成为社关注的焦点,也是医院管理者和学界研究的热点。对近年来有关研究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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