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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药事服务费难以实现"医药分家"
引用本文:黄广传,戈文鲁,兰迎春. 增设药事服务费难以实现"医药分家"[J]. 医学与社会, 2010, 23(8): 41-43. DOI: 10.3870/YXYSH.2010.08.016
作者姓名:黄广传  戈文鲁  兰迎春
作者单位:1. 济宁医学院学生处,济宁,272013
2. 济宁医学院社会科学部,济宁,272013
摘    要:药事服务费作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认为增设药事服务费无法根除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无法根除药价虚高的顽疾,因此无法真正实现"医药分家"。

关 键 词:药事服务费  以药养医  医药分家

The Addition of Pharmacy Service Fee Can Hardly Realize the Separation of Hospital and the Medicine Sell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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