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病理产物药的药用价值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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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少华 刘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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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中医学院,黑龙江中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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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病理产物,只限于动物体生存期间所产生的病理性物质,及因患某些特种疾病而死的尸体,不包括变性物质在内。这类产物由于药源稀少,在古代又不能人工加以控制和合成,故每视为珍物,如《本草纲目》云:“牛之黄,狗之宝,马之墨,鹿之玉,犀之通天,兽之鲊答,皆物之病,而人以为宝。”《神农本草经》最早记载将动物病理产物做为药材的有牛黄、白僵蚕两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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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药 病理产物药 药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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