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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病理产物药的药用价值初探
引用本文:邢少华,刘树民.动物病理产物药的药用价值初探[J].中医药学报,1990(6):40-41.
作者姓名:邢少华  刘树民
作者单位:黑龙江中医学院,黑龙江中医学院
摘    要:所谓病理产物,只限于动物体生存期间所产生的病理性物质,及因患某些特种疾病而死的尸体,不包括变性物质在内。这类产物由于药源稀少,在古代又不能人工加以控制和合成,故每视为珍物,如《本草纲目》云:“牛之黄,狗之宝,马之墨,鹿之玉,犀之通天,兽之鲊答,皆物之病,而人以为宝。”《神农本草经》最早记载将动物病理产物做为药材的有牛黄、白僵蚕两种,以后

关 键 词:动物药  病理产物药  药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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