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探讨采用髓外固定系统与髓内固定系统治疗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对比。方法本次研究选择的对象共100例,均为我院2010年2月—2012年2月收治的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患者,随机按A组和B组划分,A组采用动力髋螺钉(DHS)、股骨近端锁定板即髓外固定系统治疗,B组采用股骨近端防旋髓内钉(PFN)、(PFNA)即髓内固定系统治疗,回顾两组临床资料。结果两组在平均手术操作时间、术中出血量、平均住院时间、骨折术后愈合时间上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Harris评分A组优良率为92%,B组为9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A组术后无并发症发生,B组深静脉血栓、褥疮、尿路感染、髋内翻各1例,并发症率为8%,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采用髓内固定系统和髓外固定系统在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治疗中均有疗效,但在术后并发症发生率,髓外固定系统更占优势,临床需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如骨折类型、病人身体状况手术耐受与否、病人经济状况等选择手术方式,以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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