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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医疗纠纷谈对医务人员注意义务的理解
作者姓名:李冬
作者单位: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摘    要:案例背景2010年3月1日,患者魏某因“停经38周,阴道流水10小时”被送入某市妇幼保健院待产。入院诊断“孕38^+6周;胎膜早破?妊娠合并,子宫肌瘤。”

关 键 词: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  医疗纠纷  妇幼保健院  入院诊断  胎膜早破  子宫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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