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零药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 |
作者姓名: | 吕卉 |
| |
作者单位: | 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龙口,265701 |
| |
摘 要: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七条和第八十、二条对拆零药品做出明确规定: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然而在多年的工作中笔者发现,由于一些拆零药品是用量小,价格低的药品,虽然有一定的适用群体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但药品拆零很容易对药品构成二次污染,质量难以保证,有些患者不愿购买,加之有的药店出于盈利考虑,并不愿将拆零药品拆开出售,诸多原因使拆零药品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有些零售药店拆零药专柜基本上形同虚设,拆零药品正陷入尴尬之地。
|
关 键 词: | 拆零药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拆零销售 零售药店 药品名称 二次污染 包装袋 有效期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