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伴养老”:老人“无证婚姻”伤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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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梅生.“搭伴养老”:老人“无证婚姻”伤不起[J].家庭医药,2013(10):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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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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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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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老人为了精神上有个依托,生活上有个照顾,同时又规避一些矛盾,选择了"搭伴养老",即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一家社科院的统计表明,老年再婚者中选择"搭伴养老"的占50%以上。然而,"搭伴养老"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而引发了诸多纠纷。同居新增财产,并非"一人一半"案例:72岁的郭玉兰与"老伴"是从2002年3月起开始"搭伴养老"的。此后,郭玉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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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居生活 结婚登记 法律保障 共有财产 个人财产 财产分割 退休工资 婚前财产 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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