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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伴养老”:老人“无证婚姻”伤不起
引用本文:颜梅生.“搭伴养老”:老人“无证婚姻”伤不起[J].家庭医药,2013(10):68-68.
作者姓名:颜梅生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摘    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老人为了精神上有个依托,生活上有个照顾,同时又规避一些矛盾,选择了"搭伴养老",即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同居生活。一家社科院的统计表明,老年再婚者中选择"搭伴养老"的占50%以上。然而,"搭伴养老"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而引发了诸多纠纷。同居新增财产,并非"一人一半"案例:72岁的郭玉兰与"老伴"是从2002年3月起开始"搭伴养老"的。此后,郭玉兰为

关 键 词:同居生活  结婚登记  法律保障  共有财产  个人财产  财产分割  退休工资  婚前财产  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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