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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消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头孢氨苄片批准文号的通告
作者姓名:根据2000年第四季度全国药品抽验结果,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0.25g头孢氨苄片为不合格药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管市[2001]8号文“关于查处2000年第四季度药品抽验中不合格药品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将该品种的批准文号予以撤消,撤消的批准文号为:京卫药准字(1996)第106023号;即日起停止该药的生产。   特此通告
摘    要:根据2000年第四季度全国药品抽验结果,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0.25g头孢氨苄片为不合格药 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管市[2001]8号文“关于查处2000年第四季度药品抽验中不合格药品的通知 ” 精神,现决定将该品种的批准文号予以撤消,撤消的批准文号为:京卫药准字(1996)第106023号;即日起停 止该药的生产。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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