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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生阴长,阳杀阴藏”管见
作者姓名:刘玺珍  田凤鸣
作者单位:河北省医学科学院情报所,河北省医学科学院情报所
摘    要:<正> 对“阳生阴长,阳杀阴藏”的解释,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归纳起来,约有四种不同认识。虽各有见地,却都有片面性,未能尽合经义。兹对这几种说法,分别提出不同意见,供大家讨论。一、“阴阳之和者主生主长,阴阳之亢者主杀主藏。”认为在调顺的情况下,阳生之而阴长之;在亢逆的情况下,阳杀之而阴藏之。如赤日炎炎,焦土烁石,致使草木枯萎,便是阳亢主杀的征见。我们认为,阳亢主杀是一种阴阳反常的表现。细审经义,曰生、曰长、曰藏,乃指正常情况下阴阳的固有机能;杀,肃杀,收成之义,非杀戮之谓。故生、长、杀、藏皆指自然界之常而非谓其变。生、长、藏均以常为解,独“杀”字以变为解,恐有欠妥。既曰阳盛则杀,为何物类的收杀不见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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