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农民住院医疗保险 |
| |
引用本文: | 胡建华,沈联合,杨运合.开办农民住院医疗保险[J].卫生经济研究,1995(4). |
| |
作者姓名: | 胡建华 沈联合 杨运合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汝南县卫生局!463300 |
| |
摘 要: | 汝南县从1993年5月起,由县政府组织领导,保险公司主管、卫生部门配合,在全县开展“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具体办法是在农民寿寝保险基础上附加险种,每人每年交保险费10元,其中住院医疗保险6元,寿寝保险4元。在乡镇卫生院定点住院医疗。农民因病或意外事故需住院治疗者,携带《住院医疗保险证》、《居民身份证》和村委证明到指定卫生院凭入院通知单登记入院。治疗痊愈后,持病历证明、专用处方笺、收费凭据及《住院医疗保险证》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药费补偿手续。住院费用在300元以内的,补偿50%,300元以上部分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