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识别烟台市某起重机生产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方法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和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结果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噪声、手传振动、电焊弧光、高温及工频电场。喷漆间、调漆间个体长时间接触甲苯浓度(75.75~81.44 mg/m~3)和定点短时间接触甲苯浓度(101.70~113.90 mg/m~3)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铆工、电焊工和喷砂工个体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关键控制点是苯、甲苯、二甲苯和噪声。结论该项目应改进防尘毒措施,补充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警示标识,在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建议后可以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