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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006年我国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
引用本文:王强,赵月朝,屈卫东,陈晓东,何祖安,陶毅,吴传业,鄂学礼,张岚,张淑珍,李秋虹,曹兆进. 1996-2006年我国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J]. 环境与健康杂志, 2010, 27(4)
作者姓名:王强  赵月朝  屈卫东  陈晓东  何祖安  陶毅  吴传业  鄂学礼  张岚  张淑珍  李秋虹  曹兆进
作者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100021;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处,北京,100044;复旦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上海,200032;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南京,210009;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辽宁省卫生监督所,辽宁,沈阳,110005;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长沙,410005;北京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101100
基金项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资助项目
摘    要:目的分析我国1996—2006年饮用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我国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决策建议。方法利用Epi-info3.5.1软件对全国各省级卫生厅(局)及卫生监督所饮用水污染案例调查报告及学术期刊发表的案例建立饮用水污染案例数据库,并利用Epi-info3.5.1软件对录入案例进行比对,筛选无重复案例作为统计案例;利用SAS9.1统计分析软件对饮用水污染案例的分布、原因、健康危害及间接影响进行综合分析。结果除西藏未见饮用水污染案例报告外,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1996—2006年饮用水污染统计案例共271起,其中177起为发病案例,占饮用水污染案例的65.3%;其中,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混合污染案例分别为171、92、8例,分别占63.1%,33.9%,3.0%。饮用水污染受累人群累计达700余万,其中30798人出现中毒或感染症状,9人因饮用水污染而死亡;饮用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及粪便;水污染环节以水源污染(27.7%)、管网污染(28.4%)、自备供水污染(26.2%)及二次供水污染(14.8%)为主;饮用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防护与管理、水质净化与消毒不到位、违章改接水管导致污水倒灌;饮用水污染存在一定的城乡差异。结论 1996—2006年我国饮用水污染事件以生物性污染为主,其次为化学性污染,提示饮用水卫生管理和居民的安全饮水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关 键 词:饮用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健康影响

Investigation of Drinking Water Contamination Incidents in China during 1996-2006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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