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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癫痫持续状态定义的再认识和治疗流程的建议
作者姓名:刘煜  常婷  林宏  宿长军  苗建亭  李宏增  李柱一
作者单位: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神经内科,陕西省西安市,710038
摘    要:1 对癫痫持续状态定义的再认识癫痫持续状态(status epilepticus,SE)广泛定义为出现两次以上的癫痫发作,发作间期意识未完全恢复;或者一次癫痫发作持续30 min以上.因其可能延误启动治疗时间,30 min的时间定义目前备受争议.有证据表明全面性痉挛性癫痫持续状态(generalized convulsive status epilepticus,GCSE)持续20 ~ 30 min就会导致神经元不可逆损害[12],因此控制SE发作必须争分夺秒.大量证据表明,除非进入持续状态,否则无论原发或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持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2 min[3,4],因此国内外均有学者建议一旦强直阵挛发作时间超过5 min,即开始强有力的抗癫痫持续状态治疗.

收稿时间:2012-07-11
修稿时间: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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