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与新《规定》锲点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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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发荣,钱珊珊.验收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与新《规定》锲点探讨[J].药学与临床研究,2002,10(4):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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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发荣 钱珊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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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南京2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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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在药品审批过程中对药品的成分、药理作用、临床试验、不良反应、禁忌证等,受到高度关注,而在药品流通中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化往往不被重视,其实它在医疗上与处方一样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也是临床用药的重要依据。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专有一个章节,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进行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23号令《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并有《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有了更具体、更详细的规定。但是,医院药品库房在日常验收工作中,我们发现生产企业、医药公司等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对其管理重视不够,表现出管理滞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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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验收 药品包装 标签 说明书 新《规定》 |
收稿时间: | 2002/6/4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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